欢迎您来到广东省鞋机协会!

  • 产品
  • 资讯
  • 会员
  • 搜索
  • 搜索
  • 搜索
视频号

视频号

微信公众号

微信公众号

广东省鞋机协会理事会制度
来源: 广东省鞋机协会 发布时间: 2018-03-29


第一条  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,依据《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》和《广东省鞋机协会章程》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 本会设理事会,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理事人数为会员的三分之一。理事可连选连任。
第三条  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,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,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。
第四条  理事会的职权是:
  (一)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;
  (二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,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;
  (三)决定本会具体的工作业务;
  (四)制定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、变更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;
  (五)制定本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;
  (六)决定本会内部机构的设置,并领导本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;
  (七)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,提议对会员的除名;

  (八)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;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;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决定本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;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根据秘书长提名,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本会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,决定其报酬事项;

  (九)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;
      (十)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
第五条  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。

理事会会议通知必须列清会议议题。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、监事参加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,并由监事签字确认,会后向全体理事公告,并抄报业务指导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。

第六条  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;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,由会长书面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。

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。

第七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

  • 办公地址: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厚街段218号华科城五楼505室
  • 电话:086-0769-85985028 网址:http://www.shoesmachine.cn/ E-mail:gsma2017@163.com
版权所有:广东省鞋机协会 备案号 : 技术支持:美中鞋业网(管理登录)